日期:2013-04-01 10:49
储备中心和土地利用股提供的档案资料,按照附表1的内容进行据实登记,建立基础信息台账。
(二)排查摸底。依据基础信息台账,结合动态巡查记录,逐宗进行排查摸底,提取涉嫌闲置用地宗地基本信息情况。
(三)汇总统计。利用科根据排查摸底汇总情况按照认定标准进行闲置土地初步认定,进行登记造册,并将清理情况,报局闲置用地领导小组审核。
(四)现场调查。根据初步认定的闲置用地名单,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《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》,询问当事人及其他证人。现场勘测、拍照、摄像,查阅、复制与被调查人有